问题 | 食品安全法中第几条规定了我国食品安全标准内容 |
释义 | 本法第26条规定,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包括了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等,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禁止生产经营。本法第26条规定,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包括了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等,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禁止生产经营。本法第26条规定,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包括了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等,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中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禁止生产经营。 1、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 2、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 3、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 4、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 5、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 6、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 7、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 8、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十四条 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进行监测。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部门,制定、实施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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