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参公事业单位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此类人员虽然使用的是事业编制,但是因为参公管理,因此适用于《公务员法》,与公务员一样享受《公务员法》当中明确的各类权益,在工资福利待遇、人员职务晋升、职级晋升等方面基本一致。 编制分类: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但须参加公务员考试;如设区市的城管;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又叫全额财政拨款事业编制,多为一些公益性事业单位,如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学校等。 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由财政进行差额拨款,待遇和收入在一定程度上挂钩,如医院和部分景点等。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实际上与企业差不多,待遇和经营状况息息相关,多为一些服务型事业单位,如设计院等。 综上所述,事业编制,是指为国家创造或改善生产条件、增进社会福利,满足人民文化、教育、卫生等需要,其经费一般由国家事业费开支的单位所使用的人员编制,指各类事业单位所使用的人员编制。与行政编制相比,事业编制使用范围广泛,经费形式有财政拨款、财政补助和经费自理等多种形式。中央机构编制部门重点加强对地方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宏观指导,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事业编制的总量和结构进行调控。 【法律依据】: 《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二条 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应当适应国家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遵循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 第三条 国务院根据宪法和国务院组织法的规定,行使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职权。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在国务院领导下,负责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的具体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