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持票人过期后需向承兑银行说明,要求付款。不能通过开户行收取汇票款,必须向承兑银行要求付款并说明超期情况,等待审核。需要向承兑银行说明并要求付款。汇票的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限后,不能再通过持票人开户行委托收款,只能向承兑银行(即汇票的付款人)要求付款,并需提供超期说明供付款银行审核。《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三十九条 第五十三条 持票人应当按照下列期限提示付款: (一)见票即付的汇票,自出票日起一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付款; (二)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或者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到期日起十日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持票人未按照前款规定期限提示付款的,在作出说明后,承兑人或者付款人仍应当继续对持票人承担付款责任。通过委托收款银行或者通过票据交换系统向付款人提示付款的,视同持票人提示付款。
该内容由 张家齐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