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遗赠人:男,××岁,××省××县人,住××县××乡××生产队,农民。 扶养人:男,××家中无人照料,长期以来依靠××照顾。经双方邀约,愿意遗赠扶养协议,并请××代书,双方承诺履行以下协议: 1、××愿将自己的房××间,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以及房屋中的一切家具杂物(计有_________________件)全部赠给××,××在××去世后即受领上述全部财产。 2、××保证继续悉心照顾××让老人安度晚年,至××××去世之前供给生活水平保持全村平均水平以上。××的饮食起居一切照顾由××承担。××去世后由××负责送终安葬。 3、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三份,××各执一份,××保存一份。 立遗嘱扶养协议人: 证明人: 年 月 日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