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注销如何登记 |
释义 | 股份有限公司办理注销登记是在清算完成后,申请注销备案,登报满四十五天,之后携带营业执照、清算报告,公司解散的决议申请公司注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注销后,法人资格终止。 一、注销公司需要些什么? (1)到税务局注销税务登记证。自公司宣告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注销税务登记证申请审批表》、《税务登记证》正副本、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本年度汇算清缴报告、公司注销报告等资料,到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通过后领取税务注销证明文件。(2)自行登报公示。公告的公示期至少45日。(3)到工商局注销营业执照。准备公司营业执照、《税务注销通知单》、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等相关资料,通过后领取工商局出具的《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4)到开户行注销银行账户。(5)到质监局注销代码证。(6)到登记的公安机关注销公司印章。 二、公司注销需要股东同意吗 公司注销,不需要所有股东到场签字,提交有所有股东签字的文件可以。 办理需提交材料: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由破产管理人签署。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由破产管理人签署。 3、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4、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清算报告的确认文件;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确认决议,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 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在清算报告上已签署备案、确认意见的,可不再提交此项材料。 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项材料。 5、经确认清算报告;(具体可以咨询慧众服务) 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项材料,提交人民法院关于破产程序终结的裁定书。 6、清算组成员《备案通知书》; 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不提交此项材料。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应提交《注销公告》证明(登报45天的报样); 设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8、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9、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企业登记机关加盖公章,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加盖公章或签字。 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实。 三、注销公司的程序 公司注销是指公司因破产、解散、停业等,到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手续,终止法人资格的流程。 一、公司注销流程主要分为七步: (一)工商注销备案; (二)注销登报公告; (三)国税注销; (四)地税注销; (五)工商注销; (六)代码注销; (七)银行注销。 二、公司注销的条件,只有满足以下条件的公司才能注销: (一)公司依法宣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三)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四)公司依法责令关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一百七十九条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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