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公司解散的原因有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等。程序是做出解散决议后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未经依法清算的,不得注销。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