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价格与实际支付差异应对方法 |
释义 | 房屋合同价格与实际价格不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违约方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对于宣传和实际不符的情况,消费者可以要求经营者赔偿实际损失。广告经营者、发布者若发布虚假广告,消费者可要求赔偿并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和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经营者需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分析 一、房屋合同价格与实际价格不符该如何办 1、房屋合同价格与实际价格不符的,属于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情形。违约方当事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价格与合同约定不符,造成对方当事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宣传和实际不符怎么赔偿 1、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要求经营者赔偿,赔偿以实际造成的损失为准。 2、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 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广告经营者、发布者设计、制作、发布关系消费者生命健康商品或者服务的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与提供该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结语 根据上述情况,对于房屋合同价格与实际价格不符的情况,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但不得超过违约一方预见到或应当预见到的损失。对于宣传和实际不符的情况,消费者可以要求经营者赔偿实际造成的损失。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并要求赔偿。对于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造成消费者损害的情况,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应与提供商品或服务的经营者共同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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