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一方找不到,可以去法院起诉离婚,如果双方感情确实已经破裂了,法院无法调解的,也会准予离婚。并且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也会准予离婚。 依据《民法典》规定如下: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院起诉对方,联系不到对方怎么办 法院起诉对方,联系不到对方,法院会启动公告送达的方式,公告期满,如果对方不做出答辩,经传票传唤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判决,超过自觉履行期后,被告没有履行判决书裁定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第九十五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如果联系不到对方能不能离婚 一方起诉离婚,如果联系不上对方的,可由法院进行公告送达。 公告期满后,可由法院对被告进行缺席审理和判决,再通行公告的方式送达判决书。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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