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个物业区域是否可以有不同物业公司 |
释义 |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是不可以由两个物业公司来管理的。 一、公共水管漏水损失由谁负责 公共水管漏水损失开发商或物业公司负责,具体情况如下: 1、因为是公共下水管道造成的漏水问题,不是人为的,还在保修期之内,可以由开发商来负责维修,相应造成的损失也应该由开发商来承担。而下水管道的保质期通常是5年,5年之内出现任何问题,都要开发商来负责管理和维修; 2、如果已经过了保修期,造成了漏水,也造成了业主家里面家具、家电的损失。这种情况下可以通过物业公司进行维修,并且由物业公司负责承担损失。尤其是一些正规的小区,配置了物业公司,就应该对公共设施进行维修,出现了问题,可以动用维修基金。 物业管理公司是按照法定程序成立并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经营物业管理业务的企业型经济实体,是独立的企业法人。它属于服务性企业,它与业主或使用人之间是平等的主体关系,它接受业主的委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合同的约定,对特定区域内的物业实行专业化管理并获得相应报酬。 二、物业管理费用包括哪些费用 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相关费用。物业管理费一般包括物业公司的必要支出和的相应的服务管理费用。如何收取也应符合相关规定。然而实践中,很多物业公司在收取物业管理费用时经常隐形地增加一些没必要的费用,业主一般都不知道如何辨别,在发生纠纷时也不知道如何解决,其结果往往严重影响了业主的切身利益。 三、物业只收钱不办事怎么办 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协商解决。《物业管理条例》中已经对业主、业主委员会及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作出了明确规定,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可以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和物业管理合同的规定,自愿平等地进行磋商,进而解决管理纠纷。更换物业公司。如果以上方式都不能让业主满意,则业主可以更换物业公司。 具体的解决办法有下列几项: 1、物业收物业费,不为业主服务,或者物业有主要工作缺欠,业主要取证,可以拒绝缴纳物业费,或者少缴物业费; 2、要是小区有业主委员会,可以向业主委员会反映此事; 3、乡镇还有市县都有物业办公室,可以去那里反映此事; 4、业主们可以组织起来签字,统计有多少户对物业不作为不满意,要是达到三分之二,可以联手辞退小区物业公司。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三条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 第三十九条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 第四十四条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钱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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