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业主委员会委员提出辞职需要什么手续 |
释义 | 业主委员会委员提出辞职需要以下手续: 1、提交书面辞职报告,按照业委会决议流程进行。 2、获得全体业主签字认可。 3、如有必要,向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换届改选筹备组提出辞去业委会职务的书面申请。 4、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换届改选筹备组应当客观公正地审理递呈的辞去申请,或者劝说业主委员会委员改变辞职意向。 5、获准辞职后,业委会应当在30日内向业委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备案手续。 物业管理委员的职责如下: 1、管理物业服务企业:物业管理委员会有权选择和监督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和收费标准,并可以要求物业服务企业改进服务。 2、维护公共设施:物业管理委员会负责维护小区或楼宇的公共设施,包括道路、绿化、照明、供水、供电等。 3、管理维修基金:物业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小区或楼宇的维修基金,确保其合理使用和管理。 4、处理业主投诉: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当及时处理业主的投诉和意见,协调解决问题,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 5、组织社区活动: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当组织社区活动,促进业主之间的交流和沟通,增强社区凝聚力。 综上所述,物业管理委员会是业主或居民自我管理的组织,其职责主要是代表业主或居民对小区或楼宇进行管理和维护,保障业主或居民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三十一条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由5至11人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遵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四)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 (五)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六)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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