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转让协议和卖方协议有什么区别? |
释义 | 1、卖有即买卖合同都以有偿合同形式存在,但转让合同可能是无偿转让; 2、二者的合同协议不同。若双方没有达成意思表示一致,买卖合同就自然消灭; 3、买卖合同和转让合同的交易方式不一样; 4、买卖合同一般为双务合同,只有双方当事人存在,转让合同可能是买卖双方以及居间人共三方当事人存在。 一、买房签合同可以不交钱吗 买房时交钱应当签合同,不签合同对于购房者利益来说是不利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由于书面的买卖合同是双方交易内容的凭证,如果没有书面的房屋买卖合同,买卖双方容易引起争议,如果因一方的原因导致无法签订买卖合同的,另一方可以要求对方承担缔约过失的责任。特别是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二、二手房买卖什么情况下需要签订居间合同? 不等于。二手房居间合同不是买卖合同。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二手房买卖合同是指购房者和售房者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房屋的买卖所签订的协议,是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 二者的区别在于: 1、买卖合同只有少数双方当事人,而居间合同是买卖双方以及居间人三方当事人。 2、买卖合同是买方与买方直接就房屋买卖达成一致协议,无论是签订合同或者购房款的支付均在双方之间完成; 居间合同是居间人按照委托人的意思表示代替委托人完成合同的履行,无需当事人自己完成。 3、房屋买卖居间协议仅表示有购房的意向,房屋买卖合同是直接就房屋买卖达成一致,如果买卖合同没有签定,居间协议自然就解除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条债权转让的通知义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九十条新当事人的概括承受: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订立合同后分立的,除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由分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第一百三十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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