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医保断交一个月,可以补缴。根据社保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参加医保期间连续欠缴保险费在2个月以内(含2个月)的,在补缴保费后,可连续享受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的医保待遇。但是,加医保期间连续欠缴保险费2个月以上的,视同中断缴费,从第3个月起停止享受医保统 筹基金支付的医保待遇,并从中断缴费之月起计算中断缴费年限。《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七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