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屋被拆迁人是指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和使用人,包括公有房屋的所有权人、私有房屋的所有权人以及其他房屋的所有权人。房屋拆迁应对原来房屋享有所有权的人给予补偿,并对实际居住、切实需要安置的人给予补偿。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