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遗产继承人的排序顺序如下:1、第一顺序是配偶或者子女或者父母;2、第二顺序是兄弟或者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是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到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话,则将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相关规定所说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