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房产共有人 可以放弃产权。具有相应的 民事行为能力 意思表示真实的房产共有人对其所有的房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可以放弃其享有的共有房产份额。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第三百零五条按份共有人可以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