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贷没还完离婚了 |
释义 | 这种情况有两种处理办法1.提前清偿所欠银行的贷款,涂销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的他项权登记,这样就可以要求人民法院在处理婚姻问题的同时一并处理房屋的归属问题;2.在双方离婚后,由双方或一方继续偿还贷款,待贷款还清并涂销抵押登记后,双方通过协商或诉至人民法院处理。 一、贷款的房子有房产证吗 1、对于贷款买房的购房者来说都有这样的误解,认为在贷款还清之前,房产证需要抵押给银行,等到贷款全部还清才能取回。实际上,确实曾经有银行强制要求借款人用房产证作为抵押,但是目前,这种情况已经身份少见。 2、购房人在通过银行按揭贷款购房时,要与银行签订《抵押合同》及《贷款合同》。在产权等相关证书办理完毕后,房管部门再对该房屋进行登记备案,设定抵押权。 3、因此购房者想要拿到房产证,需要到房管局办理标明抵押事项的《房屋他项权证》,然后把《他项权利证》放在银行,就可以拿到房产证了,但是房产证上会备注贷款尚未还清的情况。就算贷款还清也并不意味着万事大吉,解除抵押这一步千万不要忘记。因为只有解除抵押,才意味着购房者获得房屋的全部产权,房产才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二、离婚后按揭购房合同可以更名吗 情况一:贷款未还清 所需证件有:公证过的《离婚协议》或者法院仲裁中又换房产归属的条款;《离婚证》;双方《身份证》;原房屋所有权或抵押权相关证明,即原按揭贷款相关手续。先到房管部门办理权属办更手续,再到按揭银行办理按揭权利人变更手续。 情况二:按揭贷款已还清 房地产现有者持公证过的《离婚协议》或者法院仲裁书、《离婚证》、《身份证》和原《房屋所有权证》到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转移手续。 税费:离婚房屋过户手续费需要交纳契税(房产价格2%)、印花税5元、登记费80元、交易手续费(房产价格2%)、工本费20元。 对于协议离婚,一方可以违约为由起诉要求对方按照离婚协议的约定履行相关义务。通过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履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民政部门在办理协议离婚登记手续时,会提醒双方当事人办理房产过户手续需两人全部到场,或者签署离婚协议的同事到公证部门将离婚协议进行公证,并在公证书中明确由获得产权的一方单方办理过户登记手续。这样就可以单方去办理产权证手续了。 协议离婚后的房产问题,双方一定要写上妥当,注明房产的归属及所有权后还需要加盖民政局的章。纠纷的解决建议还是以协商为主。经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话,可以由向法院提出诉讼,由法院强制执行。 三、夫妻两个共同的债务怎么偿还 1.离婚时双方有夫妻共同财产的,已经达到清算期的共同债务,以共同财产偿还。清偿债务后剩余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分割。这种情况下,夫妻共同债务将通过清偿消除。 2.双方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属于对方,或者离婚时共同债务尚未到期,一方或者双方不愿提前清偿的,双方应当承担的共同债务份额由双方协议确定。这种情况下,双方的债务清偿协议只有内部效力,除债权人同意和免除其连带责任外,但为双方约定的债务份额,不具有外部效力。离婚后,对于债权人来说,债务仍然是连带的,债权人对夫妻共同债务仍然有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的权利。 3.双方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法院根据双方的经济情况和能力,本着照顾女方和直接抚养子女的原则,裁定双方按一定比例承担债务或让经济能力较强的一方单独承担债务。本案中,法院的判决确定了双方共同承担的债务份额,仅具有内部效力,不能认为法院的判决具有将连带债务转为部分债务的确定性。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处理夫妻问题的,债权人对夫妻共同债务仍有主张男女双方权利的权利。 4.一方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后,有权依据离婚协议或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要求赔偿。离婚后,因一方清偿超过其份额的款项,另一方免于清偿债权人,有权要求对方偿还其份额。这是共同债务人之间的请求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