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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生育妇女享受生育津贴期限是多久
释义
    一、生育妇女享受生育津贴期限是多长时间
    1、生育妇女,按照下列期限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1)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2)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3)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按1个半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4)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按1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2、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的生育妇女,还可以按照下列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1)难产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2)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的,增加一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3)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二、申请生育保险的条件是什么申领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的妇女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本市城镇户籍;
    2、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
    3、属于计划内生育;(注意此条);
    4、在按规定设置产科、妇科的医疗机构生产或者流产(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
    三、生育津贴的支付标准
    (一)、女职工
    1、生育津贴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假期天数:
    (1)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晚育假增加15天;
    (4)难产假。剖腹产、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2、生育医疗费
    (1)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
    (2)异地分娩的医疗费用,低于定额标准的按实际报销;高于定额标准的,按定额标准报销。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4、一次性补贴在
    一、二级医院分娩的,每人一次性增加300元补贴。
    (二)男职工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男配偶享受10天的假期,以孩子出生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计发。男配偶假期工资=当月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10(天)。
    (三)其它
    1、经核定的生育津贴、男配偶假期工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拨到单位,由单位管理和发放。用人单位要依据相关文件的相关规定支付给职工本人。
    2、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在
    一、二级医院分娩的一次性补贴,用人单位要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拨付的标准支付给产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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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21:0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