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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安徽生育津贴发几个月
释义
    生育津贴一般发3个月。按0.8%费率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其参保女员工生育或妊娠7个月以上(含7个月)引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增发生育津贴:
    (一)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满24周岁)的初产妇,增加1个月的生育津贴。
    (二)分娩时符合医学指征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发放标准:
    生育津贴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发放。也就是说,如果生育津贴低于本人生育休假期间应享受的个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用人单位必须补足;
    如果生育津贴高于本人生育休假期间应享受的个人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必须全额发给个人。夫妻双方生育保险:如果只有女方参加了生育保险,其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均可享受;如果只有男方参加了生育保险,女方不能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但男方可享受15天的陪产假和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
    社会保险五险里的生育保险,现在已经合并进医疗保险,只要公司给你交员工社会保险,你就可以享受生育保险的待遇。不仅女员工生孩子时可以用,男员工也有生育保险,可以给自己妻子怀孕时用,对于全职妈妈来说也能用到。
    医疗费用已经在定点医院直接结算,请在参保员工生孩子出院的次月末,凭《备案回执单》和身份证,到徽商银行花园街支行领取规定的生育津贴。
    在生育后3个月内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在4个月内申报的,可增发1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费用个人垫付,请在生育后4个月内填报《合肥市员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携带表备注所需携带的材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待遇结算。经审核,生育医疗费用和津贴均于核定后的次月开始领取。
    凭《备案回执单》和身份证,到徽商银行花园街支行领取。女员工除享受3个月生育津贴外,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增发生育津贴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延长60天产假期间,增发2个月生育津贴符合医学指征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发半个月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发半个月生育津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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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3:4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