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在公司连续工作了3年,公司一直没跟我签订劳动合同,现在公司要求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
释义 | 我在公司连续工作了3年,公司一直没跟我签订劳动合同,现在公司要求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在公司连续工作了3年,却始终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公司的做法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侵害了你的合法权益。 现在公司要求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是在亡羊补牢,符合法律规定。 你有权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项“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否则,可主张第八十二条第二项“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的权利。 你如果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可以解除与你的劳动关系,但需要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以上内容是律师整理的关于我在公司连续工作了3年,公司一直没跟我签订劳动合同,现在公司要求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解答,供参考了解。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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