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办理社保转移需要的资料:缴费职工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缴费职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请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调动手续原件及复印件;其他。 社保省内转移的流程: (1)由原单位开具《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参保凭证》; (2)携带参保凭证以及社保卡、身份证等材料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保转移申请手续; (3)由社保经办机构对申请人的资料进行审核; (4)审核通过后,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基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5)原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 (6)参保人或新工作单位可办理参保手续。 社保卡的作用 1、个人社会保障相关信息记录、电子凭证和信息查询等; 2、记录参保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性别、民族、户籍所在地等基本信息; 3、查询本人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缴纳情况; 4、可持卡到医院就医,进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算,到药店买药; 5、办理医疗、失业、养老、工伤和生育等社保事务; 6、查询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累计总额等信息; 7、办理领取养老金等社保事务,进行求职、失业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申请参加职业培训等。 8、用于身份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