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级消防站人员配备标准: 1、微型消防站人员配备不少于6人。 2、微型消防站应设站长、副站长、消防员、控制室值班员等岗位,配有消防车辆的微型消防站应设驾驶员岗位。 3、站长应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兼任,消防员负责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工作。 4、微型消防站人员应当接受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扑救初起火灾业务技能、防火巡查基本知识等。 岗位职责: 1、站长负责微型消防站日常管理,组织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和灭火应急预案,开展防火巡查、消防宣传教育和灭火训练;指挥初起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 2、消防员负责扑救初起火灾;熟悉建筑消防设施情况和灭火应急预案,熟练掌握器材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并落实器材维护保养;参加日常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 3、控制室值班员应熟悉灭火应急处置程序,熟练掌握自动消防设施操作方法,接到火情信息后启动预案。 综上所述,一级消防站配备标准是一个一级消防站(中队)有4个班,每个班7个床位。4*7=28(人),因为有些助理是不睡班里的,还有3个中队领导也是不睡班里的。一个消防站就30人出头,35人以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十一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以及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根据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开展群众性自防自救工作。 第四十二条 消防救援机构应当对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等消防组织进行业务指导;根据扑救火灾的需要,可以调动指挥专职消防队参加火灾扑救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