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骨颈骨折工伤赔偿 |
释义 | 职工因工致残七至十级伤残享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为13个月工资,八级为11个月工资,九级为9个月工资,十级为7个月工资。同时,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地方政府规定。 法律分析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拓展延伸 工伤赔偿纠纷中的股骨颈骨折案例分析 工伤赔偿纠纷中的股骨颈骨折案例分析是一个涉及劳动者权益和赔偿责任的重要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导致股骨颈骨折,需要进行赔偿。通过案例分析,我们可以了解到不同工伤赔偿纠纷中的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在这个案例中,我们将研究劳动者是否符合工伤认定条件,雇主是否承担赔偿责任,以及赔偿金额的计算方法。通过深入分析这个案例,我们可以为类似情况下的劳动者提供法律建议,并帮助他们维护自身权益。 结语 根据以上情况,对于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工人,享受以下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不同等级支付,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此外,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合同的,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相关政府部门规定。通过对工伤赔偿纠纷中的股骨颈骨折案例的分析,我们能够了解相关法律规定,为劳动者提供法律建议,维护他们的权益。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四章 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工会组织、经办机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组成。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建立医疗卫生专家库。列入专家库的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医疗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掌握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知识; (三)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