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刚性管控目标的前提下,南京市从美丽乡村规划着手,推进农村生产生活生态条件改善。该市美丽乡村由一期5个片区1600平方公里,扩展至11个片区3900平方公里(接近市域面积的2/3),涉及24个街镇、188个行政村的53万人,基本实现市域美丽乡村片区规划全覆盖。 发放范围是拥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享受耕地保护补贴的农户要承担耕地保护责任,做到耕地不撂荒、产能不下降、建设不占用。耕地保护补贴面积以土地确权登记面积为发放基数,实事求是扣减非农建设占用、破坏耕作层以及抛荒、闲置等耕地面积。耕地保护补贴按照全市统一标准300元/亩执行。根据2019年发放情况,预计今年补贴面积48万亩,涉及农户11万户,拟发放补贴总资金1.44亿元,其中市级财政补贴资金0.43亿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