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户主不在了需要变更吗 |
释义 | 可以去户籍所在地要求变更。 一、离婚后不去派出所变更 1.如果要变更户籍登记事宜,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填写变更四项登记表,经派出所同意后,再到县区级公安机关和市地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审核批准,经批准后回派出所直接变更即可。 2.未成年人变更户籍,需要监护人带领,而成人变更户口较难。 二、父亲不同意,怎么改姓 如果是未成年人想要更改自己的姓名,但是父母一方不同意的,那么这种情况下是不能够变更的。因为未成年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是需要父母同意的,由父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未成年子女的姓名更改,必须要由监护人双方协商决定。由双方的父母带上双方父母的户口本,身份证,孩子的户口本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或者派出所办理。综上,必须要父母双方签字同意才能够给孩子更改姓名,未成年子女自己是不能够变更自己的姓名的。当然也可以等孩子年满18周岁之后,孩子本人去办理。成年之后更改姓名就不需要父母双方同意了。 三、户籍地和籍贯的区别 户籍地是指我国居民户口簿登记所在地,一般是指出生时其父母户口登记地方,通常是家庭户口簿上的户口所在地。但由于搬迁、上学、工作等原因,本人户口会迁移到单位、学校等,这时户籍所在地就发生了变更,以户口迁移的新地址为户籍所在地。 籍贯是指祖居地(祖籍地)或原来籍贯。公民的籍贯应为本人出生时祖父的居住地(户口所在地);祖父去世的,填写祖父去世时的户口所在地;祖父未落常住户口的,填写祖父应落常住户口的的地方;公民登记籍贯后,祖父又迁移户口的,该公民的籍贯不再随之更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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