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擅自打掉胎儿男方可以要求解除关系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如果因此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第三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二十三条 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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