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组织考试作弊罪情节严重的认定是: 1、在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研究生招生考试、公务员录取考试三类考试中组织作弊; 2、导致考试延期、取消或启用备用试题; 3、考试人员违反职责组织考试作弊,主观恶性较大; 4、组织考生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作弊,危害十分严重; 5、多次组织考试作弊,组织30人以上作弊,提供50多件作弊设备; 6、违法所得超过30万元的。 组织考试作弊罪的构成要件是: 1、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2、犯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 3、侵犯的客体为国家对考试组织的管理秩序和他人公平参与考试的权利; 4、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 【组织考试作弊罪】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