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释义 | 律师分析: 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政府的事业单位,具有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管理等职能,负责市场管理、消费者保护和监督执法等任务。该局设有多个内设机构和派出机构,包括企业登记管理处、市场管理处、消费者权益保护处、知识产权处等机构,为市民提供丰富的服务内容。例如,该局开展了打击侵权盗版行动、促进城乡居民消费领域诚信建设、推进文化市场改革发展等相关工作,为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做出了积极贡献。 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是直属于包头市政府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责包括市场管理、消费者保护和监督执法等任务。该局设有多个内设机构和派出机构,提供丰富的服务内容,同时还提供了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方便市民查询和咨询。 拓展内容: 如何申请商标注册?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知识产权处的职责是什么? 商标注册是指将商标排他性使用权转化为专有财产权的一种方式。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在国家商标局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商标局进行申请。具体申请流程和要求可以到官方网站或咨询专业律师等途径获取。在包头市,商标注册申请也可以通过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知识产权处进行申请。包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知识产权处是该局下设机构之一,主要职责包括对商标、著作权、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各类知识产权进行管理、保护和执法监管。例如,该处不仅开展了知识产权宣传活动、协助企业进行知识产权保护、处理各类知识产权争议等工作,还积极加强国际间的合作与交流。该处的职责是在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基础上,维护和促进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和转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十五条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就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与他人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申请人与该他人具有前款规定以外的合同、业务往来关系或者其他关系而明知该他人商标存在,该他人提出异议的,不予注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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