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招股说明书有效期为6个月。招股说明书是股份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时,就募股事宜发布的书面通告。招股说明书的内容应真实、准确、完整。过期的招股说明书不能使用,必须修订招股说明书,更新财会资料和其它信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八十六条 招股说明书应当附有发起人制订的公司章程,并载明下列事项: (一)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 (二)每股的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三)无记名股票的发行总数; (四)募集资金的用途; (五)认股人的权利、义务; (六)本次募股的起止期限及逾期未募足时认股人可以撤回所认股份的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