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答: 《公务出行租车管理办法》于2016年3月1日实施,是为了规范公务出行中租用车辆的管理。该办法规定,公务用车应当优先使用公共交通工具,不能使用时才可以使用租赁服务,并且需要经过规定的审批程序。审批程序包括编制公务出行计划、报请主管领导审批、按照规定采购租赁服务等环节。在租用车辆时,应当选择价格低廉、品质优良、服务规范的租赁企业,同时遵守规定的限额标准。根据规定,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下属各级单位的公务出行租赁费用原则上不得超过预算标准和规定的限额标准。对于不符合规定的租赁费用,应当进行追责处理。此外,根据《公务出行租车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务出行租车使用单位要按照规定进行车辆登记、车辆使用记录等管理,对个人或单位私自报销、挂靠进行严格查处。 【法律依据】: 《公务出行租车管理办法》第五条 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下属各级单位的公务出行租赁费用原则上不得超过预算标准和规定的限额标准。对于违反规定的租赁费用,应当追责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