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转让后多久开始强制执行 |
释义 |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一般债权转让后,需要债权到期并且先去法院起诉并获得生效判决后才能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债权转让时经公证具有强制执行力的,可以直接申请强制执行,债权人将经公证的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合同的债权依法转让给第三人的,受让人持原公证书、债权转让协议以及债权人同意转让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权利的证明材料,可以向公证机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并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执行开始方式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三十八条,公证债权文书执行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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