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院对房屋进行拍卖债权人可以起诉,债权人如果对房屋的拍卖程序有异议或者对于该房屋的评估有异议,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对于拍卖所得价款,应当对拍卖房产的优先受偿人进行优先受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应当拍卖被查封、扣押的财产;不适于拍卖或者当事人双方同意不进行拍卖的,人民法院可以委托有关单位变卖或者自行变卖。国家禁止自由买卖的物品,交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 第二百四十六条 被查封的财产,执行员可以指定被执行人负责保管。因被执行人的过错造成的损失,由被执行人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