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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赠与合同是否可以撤销
释义
    对于一般情况下,只要房屋没有发生产权变更,没有进行不动产变更登记的,赠与人可以随时撤销赠与,把房子要回来。
    如果房子已经办理了产权变更登记的,则只有受赠人存在下列情况时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但是以下情况,赠予房不得随意撤销:
    一种是已对赠与合同做了公证,公证了就表示双方的意思表示明确,不会改变。
    第二种是具备社会的公益性、道德义务的性质的赠与合同,比如捐赠给灾区,或者做扶贫事业等等,这类的是不能随意撤销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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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3:3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