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南京社保补缴怎么办理
释义
    如果想要补缴社保的话,目前有两种方式可以补缴,具体的情况如下:
    1、单位补缴
    我们可以直接找相关的工作单位,让单位给我们办理补缴手续。如果有社保中断的原因是由于单位所造成的,那么单位就有给员工补缴社保的义务,所以在社保中断以后,就需要及时要求单位去给我们办理补缴。
    2、第三方机构代补缴
    我们也可以找第三方的机构帮忙进行社保的代补缴。只是大家在找第三方机构的时候,尽量要选择资质齐全的第三方机构,这样才能够保证我们的利益。
    想要一次性补缴社保是比较困难的,在我国对于一次性补缴社保有相关的规定,一般是在职工45岁即将退休了的时候才允许一次性补缴,对于其他情况是不可以的。
    所以大家想要一次性补缴的话,建议大家先去咨询一下相关的机构,看看自己是否满足一次性补缴的条件。然后再去办理相关的手续。
    总之大家的社保在中断了以后,建议大家尽量就要及时去办理补缴手续,避免影响到自己的相关待遇或者是资格。
    南京补缴社保会影响退休金吗
    不会的,在我们的社保补缴成功了以后,是不会对我们的退休金造成影响的。
    因为退休金是按照累计年限来进行计算的,所以大家只要及时把社保补缴上,那我们个人账户里面的钱仍然不会有所减少,所以退休以后该领多少退休金就可以领多少退休金。
    但是大家需要注意,我国的退休金的规则就是多缴多得,所以大家在年轻的时候可以趁着经济条件还不错,尽量多交一些养老保险,这样退休以后就可以领取到相对可观的养老金,也就能够保证我们的养老生活质量了。
    办理条件
    1、补缴1992年10月至1994年12月社会保险费的,需提供经原劳动、人事部门批转招工录用、调动材料以及补缴期间工资晋级表等能证明职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有效原始材料。
    2、补缴1995年1月及以后社会保险费的,需提供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2003年11月底前的须经劳动保障部门鉴证)以及补缴期间历年财务工资发放记账凭证等能证明参保个人与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原始材料。
    3、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书、人民法院判决(调解)书、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限期整改通知书》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稽核整改意见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4 14:3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