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商洛市林业植物检疫证书核发需要什么资料 1.森林植物检疫报检单; 2.报检(承办)人身份证、单位经营许可证副本; 3.产地检疫合格证; 4.植物检疫证书; 5.植物检疫单证。 二、商洛市林业植物检疫证书核发受理条件 根据《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1994年7月26日林业部令第4号发布,2011年1月25日国家林业局第26号修改) 第十七条规定:调运检疫时,森林植物检疫机构应当按照《森林植物检疫技术规程》的规定受理报检和实施检疫。 《森林植物检疫技术规程》 1.根据查核结果签证。对从无检疫对象发生的县调出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经查核后签发《植物检疫证书》;凭有效期内《产地检疫合格证》或中转换证签发《植物检疫证书》; 2.根据现场检疫结果签证。适用于经现场检查可确定合格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 3.根据室内检验结果签证。适用于必须通过室内检验才能确定合格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 4.根据除害处理结果签证。适用于经现场检查或室内检验不合格、但经除害处理后合格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