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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商洛市草种生产许可证核发如何办理
释义
    一、商洛市草种生产许可证核发如何办理
    1、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交电子文档材料;
    2、服务窗口首问责任人对申请材料当场审查并作出处理,录入管理系统;
    3、行政审批窗口牵头审批办、商洛市草地监理中心会审,提出审查意见;
    4、自治区林业局审批办负责人审批;
    5、服务窗口首席代表根据自治区林业局主管领导的意见,作出同意或不同意决定,并在管理系统中作出同样的审批决定;
    6、向申请人送达结果。
    二、商洛市草种生产许可证核发的办理材料
    1、草种仓储设施照片及产权或合法使用权证明
    2、草种晒场情况介绍或草种烘干设备照片及产权或合法使用权证明
    3、草种生产地点的检疫证明和情况介绍
    4、草种生产许可证申请表
    5、草种生产质量保证制度
    6、检验设施和仪器设备清单、照片和产权或合法使用权证明
    7、品种授权证明
    8、品种特性介绍
    9、生物安全证书
    10、专业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资格证明
    三、商洛市草种生产许可证核发办理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第三十一条:从事种子进出口业务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核发。从事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林木良种种子的生产经营以及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符合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种子企业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审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核发。前两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种子的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核发。只从事非主要农作物种子和非主要林木种子生产的,不需要办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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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19:4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