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款利息欠条怎么写? |
释义 | 今(出借人)借给(借款人)人民币XXXX整,即¥XX元。借款期限自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共XX个月,利率为每月 XX,利息共计人民币XX整,即¥XX元,全部本息于20XX年XX月XX日一次性偿还。如不能按期足额归还借款,借款人应向出借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XX整,即¥XX元。 担保人确认:本人同意为借款人的上述债务向出借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借条出具之日起到借款偿还期限届满后两年时止,担保范围及于所有借款本息、违约金、赔偿金、出借人实现债权的费用(诉讼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公证费及其他实际支出的费用)。本确认条款的效力独立于借条,借条无效不影响本确认条款的法律效力。 一、银行贷款借据有什么用 1、在银行放贷前,需要向银行写借据。 2、与银行签订了《借款合同》,只表明双方达成了借款的协议,但并不等于银行就把贷款给贷款人,即不等于借款人收到了银行的贷款。借据是银行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凭据,银行贷款借据知识规定表明银行已于xx年xx月xx日向借款人发放了多少贷款,也表明借款人已经收到了银行的贷款。可见,借据是应当有的。 二、续借借条如何写 续借借据的写法: 1、在原借据上写续借XX天,于XX日归,再由借款人签字,写签字日期,这样就可以了。也可以重新打借条; 2、借款人:X_姓名XX,性别XX,民族XX出生年月日,出生日,XXX身份证号码:XXXX今向XXX借人民币大写:XX元整小写:XX元整,期限为XX个月。于X年X月X日一次性还清; 3、借款人:XXX借款日期:X年X月X日。如果有利息协议,还需要在借据中明确利率。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裁判认定构成犯罪,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的,民间借贷合同并不当然无效。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以及本规定第十三条之规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担保人以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裁判认定构成犯罪为由,主张不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间借贷合同与担保合同的效力、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依法确定担保人的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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