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2010年5月,深圳市五次党代会报告将“特区精神”归纳为7个方面: 1、敢闯敢试、敢为天下先的改革精神; 2、海纳百川、兼容并蓄的开放精神; 3、追求卓越、崇尚成功、宽容失败的创新精神; 4、“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空谈误国、实干兴邦”的创业精神; 5、不畏艰险、敢于牺牲的拼搏精神; 6、团结互助、扶贫济困的关爱精神; 7、顾全大局、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奉献精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三十一条 国家在必要时得设立特别行政区。在特别行政区内实行的制度按照具体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法律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