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合同属于民事合同,双方应当自愿、平等地进行合同的订立、履行和变更。保险人有义务在合同中明确告知投保人需要说明和提供的情况,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但如果投保人未如实告知,保险人有权利解除合同或者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保险公司未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标准进行理赔,投保人可以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一条:“合同自愿原则,双方应当自愿、平等地进行合同的订立、履行和变更。”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九条:“保险人有义务在合同中明确告知投保人需要说明和提供的情况,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3.《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四条:“合同生效后,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除非投保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者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保险事故。” 4.《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七条:“保险人应当在保险金给付期限届满后十五日内履行给付义务;逾期不履行或者不履行全部给付义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利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