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方在国内一方在国外的离婚 |
释义 | 一方在国内、一方在国外当事人的离婚方式:双方通过法院来解除婚姻关系,不能回国的一方可以委托其在国内的亲友或律师代理起诉或应诉。律师递交相关的诉讼材料并申请进行网上开庭,法院确认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经调解让无法挽回夫妻感情的,依法判决离婚。 一、不请律师的诉讼离婚要的诉讼怎么去提起 不请律师的诉讼离婚的流程: 1、原告写好离婚起诉书,并准备所需的证据; 2、原告向法院递交离婚材料; 3、法院受理该诉讼,并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书副本; 4、法院通知双方参加庭审; 5、法院庭前调解,调解不成的开庭审理案件; 6、法院在审理过程中,确认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依法判决二人离婚。 二、离婚前的准备和离婚途径的选择 一、不论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准备工作都相当重要。离婚前的准备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1、相关证据的收集; 2、家庭财产的保护; 3、对子女生活和学习的安排。 二、目前,解除婚姻关系有两种途径: 1、达成协议并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进行离婚登记; 2、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 协议离婚更加方便快捷,无疑是解除婚姻关系的最佳选择。但是对于一方在国外,无法回国办理国内协议离婚手续的,或者对于子女抚养权归属以及财产分割达不成一致的,向法院诉讼解决则是唯一途径。 以何种方式离婚,当事人需要根据自身的具体情况做出选择。 三、居住在国外的中国人要怎样办理离婚手续 一、一方为华侨,另一方为国内公民,双方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须共同到国内(内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一方要求离婚、或双方自愿离婚但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未达成协议、或一方不能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的,可直接向国内(内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二、双方均为华侨夫妻双方均为华侨,要求在国内办理离婚的,无论是一方要求离婚还是双方自愿离婚,都必须向结婚登记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办理离婚手续。当事人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回国时,可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国内亲友或律师为代理人代为办理,并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委托书和意见书均须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我驻外使领馆认证。上述委托书和意见书也可由我驻外使领馆直接公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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