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理解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的标准 |
释义 | 认定标准如下:1.感情不和。因感情不和,双方分开居住,且互不履行夫妻之间的义务。虽然不在一起住了,但不是因为感情不和原因,而是因为其他原因的不算。2.时间计算上,从提出离婚的夫妻二人共同认可的最后一次同居的第二天起计算,到提出离婚诉讼的当天止。如果分居后又同居,应从同居后又分居的时间重新计算,前面的分居时间终止。 一、分居多长时间可以申请离婚 分居必须持续且至少两年。从夫妻实际分居的第二天起,到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必须是两年。分居必须是连续的,分离时间必须连续计算。如果他们分居后住在一起,应该从分居后的第二天开始重新计算。我们不可能把以前和以后分居的时间加起来。夫妻分居是由客观原因、感情不和和自愿约定造成的。比如夫妻两人分别在两地工作,由于距离较远,没有同居条件,或者外出工作时其中一人不算同居。这种分离不是感情不和造成的。 二、夫妻分居多久才可以提出离婚 法律上没有强制离婚的概念,离婚只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不存在自动离婚。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仅是法院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法定情形之一,并不会必然导致自动离婚的法律后果。 司法实践中是否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需根以下几点认定: 一、分居的原因,必须是因为感情不和; 二、双方必须分开居住且互不履行夫妻之间的义务; 三、分居满两年,必须连续的满两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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