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禁止未经许可私自办理密码解锁定业务; 二、禁止未认真核对业务的真实性即予以授; 三、禁止替权用户办理业务或替用户签字; 四、禁止在用户未按要求出示有效证件的情况下办理业务; 五、禁止未经批准办理止付业务; 六、禁止未经批准办理冲正业务; 七、禁止未经批准办理取消业务; 八、禁止未经批准办理修改客户账户信息业务; 九、禁止未经批准办理冻结、扣划业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第六十一条 邮政管理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可以采取下列监督检查措施: (一)进入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或者涉嫌发生违反本法活动的其他场所实施现场检查; (二)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 (三)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凭证; (四)经邮政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查封与违反本法活动有关的场所,扣押用于违反本法活动的运输工具以及相关物品,对信件以外的涉嫌夹带禁止寄递或者限制寄递物品的邮件、快件开拆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