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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遗嘱人拒绝签名,如何处理?
释义
    遗嘱的主旨:遗嘱人不会签名时可以采取其他方式订立遗嘱,如公证、代书、录音和口头遗嘱。不会写字的人可以按手印代替签名,但要留好指纹以备质疑。遗嘱的法律依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明确规定。遗嘱只签名不按手印也是有效的,但需要符合法律规定,如自书遗嘱需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日期。代书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法律分析
    一、立遗嘱人不会签名怎么办
    1、立遗嘱人不会写字,则不能采取自书遗嘱的方式订立遗嘱,因为自书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全文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制作年、月、日。
    2、但是,遗嘱人可以通过公证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的方式订立遗嘱。
    3、不同遗嘱的形式要件要求如下:
    (1)公证遗嘱。公证遗嘱需要立遗嘱人亲自到公证机关申请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理。如果遗嘱人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公证机关办理遗嘱公证时,可要求公证机关派公证员前往遗嘱人所在地办理。
    (2)自书遗嘱。书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全文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制作的年、月、日。
    (3)代书遗嘱。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4)录音遗嘱。以录音形式设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5)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需要注意的是不会写字或没有书写能力的人可以通过按手印的方式代替签名,但要留好指纹以备质疑。
    二、立遗嘱人法律依据有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打印遗嘱】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
    【录音录像遗嘱】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三、遗嘱只签名不按手印有效吗
    1、遗嘱只签名不按手印的,只要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就是有效的,并不是一定要按手印。
    2、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3、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立遗嘱人不会签名可以通过公证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的方式订立遗嘱。不同遗嘱形式有各自的要件要求,如公证遗嘱需要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需由立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代书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等。遗嘱只签名不按手印仍然有效,只要符合法律规定。遗嘱的订立方式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以确保遗嘱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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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4:2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