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有人给我贴大字报,这算是犯法吗?犯法。张贴大字报侵犯他人名誉权,违反《侵权责任法》。有相关的的案例供您参考:遭情人张贴大字报侮辱男子非法拘禁,被逮捕2015年10月26日情人因故反目,沿街张贴大字报侮辱“男友”及其家人,后遭“男友”非法拘禁并被殴打。日前,涉嫌非法拘禁罪的张某某被河北省定兴县检察院正式批准逮捕。据检方介绍,张某某(男)与刘某某(女)通过网络聊天结识后,不顾彼此家庭,发展并保持情人关系达两年之久。2015年初,因堕胎、看病等原因,两人发生争执,刘某某一时气愤,便在周边村落张贴大字报,并发短信给张某某的家人,对张某某及其家人进行侮辱。为教训刘某某,张某某于2015年10月2日下午安排霍某某为其驾车,将刘某某自家中强行拖至车内,沿张贴大字报的地点,每到一处即将刘某某拖下车予以殴打。直至当晚19时30分,在警方干预下,刘某某才得以恢复人身自由。期间,刘某某人身自由被限制达6个小时,累计被殴打6次。检方表示,人身自由是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不容以任何形式加以践踏。张某某限制刘某某人身自由并殴打的行为,已触犯刑律。据此,检方对张某某以涉嫌非法拘禁罪做出批准逮捕决定。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二条 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第二十二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以上就是这个问题的回答,您了解了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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