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年休假按照职工在不同工作单位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新参工第一年没有年休假,不是新参工人员,到新单位当年年休假按照剩余日历天数折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第三条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第四条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第五条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