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闯红灯的占主要责任,大货车司机次要责任。 运输的货物超过货运机动车的荷载总重,称为超载。 货运车辆超载运输造成的破坏与损失触目惊心,有关部门不断强调严加管理,但就是屡治不愈,时至今日超载状况未见根本性好转,有些地方还愈演愈烈,成为公路运输的一种癌症。据有关部门调查,载重2.5吨的各类货运车辆,超载超限比例高达30%到85%。这些超载车最大装载率都在300%以上,最高达760%,即1辆额定载重2吨的货车,实际运载量达到15吨。据有关部门在一些重点超载地区调查发现,运输车辆几乎100%超载,超载程度一般都在一倍以上,有的达到5至6倍。如此超载,就是用钢板铺设的路面也要沉陷、断裂。 超载还大量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由于超载,车辆控制能力降低,容易导致交通事故发生。同时超载对公路造成破坏,使车辆行驶速度受到影响,一些超载车辆常常只能以一二十公里的时速爬行,大大影响了公路运输能力的发挥,降低了车辆运输效率。闯红灯是指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等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在红灯亮起禁止通行时越过停止线并继续行驶的行为。“闯红灯”的引申义多用于形容超越现有规则办事或其他一些违反法律或道德规范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 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 1、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2、黄灯亮时,已越过停止线的车辆可以继续通行; 3、红灯亮时,禁止车辆通行。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信号灯和人行横道信号灯的路口,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当按照机动车信号灯的表示通行。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