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可以选择公告送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1、判决书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上诉,所以对方当事人无法送达的判决书不生效; 2、如果在诉讼过程中对方当事人在法庭签过送达地址确认书,法庭可以邮寄送达; 3、其他方式都无法送达的可以公告送达,公告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4、的情况可以公告送达,在公告经过七十五日后,判决书生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1、判决书自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上诉,所以对方当事人无法送达的判决书不生效; 2、如果在诉讼过程中对方当事人在法庭签过送达地址确认书,法庭可以邮寄送达; 3、其他方式都无法送达的可以公告送达,公告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4、的情况可以公告送达,在公告经过七十五日后,判决书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