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企工伤住院医疗费用报销需要什么材料 |
释义 | 法律分析: 需要提供,否则很难认定为病假。与公司进行协商沟通。工伤住院,复印材料是可以交给单位的,因为单位需要存档是需要保存一份的。工伤待遇报销时是需要住院发票、住院清单、出院小结等医疗材料,所以单位没有发票的情况下是无法进行报销的,所以给一些住院材料复印件给单位是没有问题的。工伤住院期间的材料主要的作用是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待遇审核使用,而且申请工伤待遇审核的申请表需要单位和员工双方签字确认才能进行报销。所以给单位材料也是无关紧要的。申请工伤待遇审核需要材料主要有:医疗病例、医疗发票、住院发票、住院费用清单、出院小结、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或者是医疗终结、员工身份证复印件。 【法律依据】: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国家规定门诊病假最多开几天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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