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宅基地确权什么年龄可以分户 |
释义 | 宅基地确权成年了可以分户。 宅基地确权步骤如下: 1、申报:农民进行农村宅基地确权时,首先要填写由土地部门统一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请表》,其次要提交镇政府等出具的土地权属来源证明; 2、权属审核调查:申报完毕后,国土部门会对农村宅基地进行范围、界限、权属性质、用途进行实地调查,并记录填写宅基地地籍调查表; 3、审核公告:经过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将会公告宅基地土地使用者的名称、地址以及土地权属证明、面积等; 4、审批:公告期内,农民对于公告内容没有异议,就在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审批表上签署同意发证的意见,若存在异议的,可以进行协商调整; 5、登记注册:根据审批后的结果,填写宅基地登记卡、宅基地归户卡以及土地证书,并且登记主管和土地行政部门都会在两卡上签字; 6、领证:上述流程都按规定依法完成后,就可到国土局申领宅基地使用权证,各个地方的时间都不一样,还未领到的可以去当地国土局询问具体时间。 《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条例》第九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标准包括附属用房、庭院用地,使用耕地最高不得超过125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最高不得超过140平方米;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地、荒坡的,最高不得超过160平方米。 宅基地的用地面积限额为:三人及三人以下的农户75m2以内,四人的农户100m2以内,五人的农户110m2以内;六人及六人以上的农户125m2以内。 使用非耕地的,每档最高可增加15m2;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坡、荒山建房的,每档最高可增加35m2。 实施旧村改造、下山移民拆除面积超出用地限额20 m2以上的,可放宽一个档次的用地限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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