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定金在交付后就生效,如果没有法定无效事由,定金合同会一直有效。如果存在无效、被撤销、附解除条件的解除条件成就、附终止期限的终止期限届满等情形,合同失效。例如: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法律其他规定等。 定金是担保的一种定金合同生效须具备两个条件: 1、定金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在合同中应当约定定金数额和交付期限; 2、合同生效日期和最终认定的定金数额以实际交付为准。定金合同的生效时间是,定金合同自当事人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而依法成立的合同,一般自成立时生效。但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的部分无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