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海南成立公司优惠政策 |
释义 | 海南成立公司优惠政策如下: 1.零关税政策:建设全岛封关运作,意味着未来我们从内地去海南需要通过海关。对岛内进口用于运输的车船航空工具实行“零关税”正面清单管理;建立自由港国际船舶登记中心,这一政策简化了原先繁琐的船舶登记,推进了海峡港航一体会的进程。 2.企业税率政策:对于在海南自由港注册的并有实际运行的企业,减免10%的企业所得税,按蕞高15%征收。内地注册的公司要缴纳企业所得税25%,比内地省了10个点。 3.个人税率政策:对于在海南自由港累计居住满183天的纳税个人,其所有来源于自由港的综合所得或者经营所得,按照3%、10%、蕞高15%三挡累计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内地注册公司个人所得税要45%,个税省了30个点。再者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投资所得首20%,工资所得收3%-4%,其他个人所得税5%-35%。100万工资、奖金、提成、缴纳45%的税,那么在海南只需要交15%的税。 4.免签入境:放宽境外人员入境限制,允许境外人员以就医、商贸、探亲等事项申请免签入境。 5.增值电信业务:设立国际通信出入口局,开展国际化互联网的数据交互试点,全面推行全球化数据同享,为企业获取信息更加的全面高效,促进信息往来成面的增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分别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应当在公司登记前依法办理批准手续。公众可以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查询公司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机关应当提供查询服务。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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